仗義執言:兒童貧窮與劏房貧窮

扶貧委員會公布本港去年貧窮人口近一百三十八萬,創下九年新高。雖然本港貧窮線以相對貧窮概念來制訂,以家庭月入息中位數的一半作分界,看起來似乎不嚴重,但本港兒童貧窮與劏房貧窮卻觸目驚心。

去年兒童貧窮率在政策介入後仍然上升,貧窮兒童增至十七萬七千人。調查顯示,全港平均每四名兒童就有一名是貧窮兒童,他們家裏沒有適合的地方溫習及做功課,小部分更無法滿足三餐溫飽。貧窮兒童須節衣縮食,沒經濟能力參加課外活動或補習,向上流動的機會愈來愈小,結果只會加劇跨代貧窮。

另一個令人憂慮的是劏房貧窮。統計處公布,二○一六年全港約有二十一萬人居於劏房,當中包括三萬名小童。劏房數目亦上升百分之四至九萬二千間,人均居住面積只是一張乒乓球桌的面積。劏房住戶每天困在狹窄的陋室,除了缺乏活動空間,生活亦沒有保障,包括衞生及居住環境差、火警及樓宇倒塌危機等。

一六年劏房住戶每月收入中位數是一萬三千五百元,每月租金中位數為四千五百元。劏房住戶每月交租後的生活費便剩下九千元,要應付各方面的生活費用和子女教育開支,實在是捉襟見肘。

政府應研究如何改進貧窮線的劃分方法,要全面衡量貧窮家庭的生活狀況,從而有針對性地提供支援。對兒童貧窮與劏房貧窮,給予的支援力度應加大。要改善兒童生活質素,改善劏房住戶困境,扶貧政策必須更科學及更精準,令公帑用得其所,不要愈扶愈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