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西貢民政事務處前民政事務助理專員郭仲佳,被指於去年底向廉政公署人員誣告其上司涉貪,郭因此惹上官非,事後他被控一項向廉署人員作虛假報告罪,案件昨於觀塘法院提訊。被告暫時毋須答辯,以讓他拿取法律意見,辯方透露被告將會聘請私人律師。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十二月廿七日再訊,期間被告續准以五千元保釋,但需居於報稱地址及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五十六歲被告郭仲佳,是時任的西貢民政事務處助理專員,控罪指他在去年十一月廿九日在香港,明知而向廉署人員作出有人犯罪的虛假報告。即指西貢民政事務署時任民政事務專員蕭慕蓮,曾接受西貢民政署的項目經理梁淑芬提供之利益,作為蕭在違反梁的非公務員合約僱員(按月)僱傭合約條款下,容許梁逢星期一及星期三早上缺勤的報酬。控方昨在庭上表示,預計有七名控方證人,當中五名是廉政公署職員。
案件編號:KTCC 2546/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