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校男教師今年初駕私家車在紅磡海底隧道內行駛時,疑企圖攝車罅越過電單車時,涉嫌將電單車撞倒地上後更不顧而去,過程遭現場閉路電視及後方輕型貨車的車頭攝錄機拍下。被捕私家車司機事後被票控危險駕駛及發生意外後不停車共兩罪,案件昨於東區法院開審。
涉案卅九歲被告林彥邦,昨透過律師聲稱自己當時因身體不適失控,願意承認不小心駕駛罪,但不獲控方接納,被告最終否認兩罪。
五十三歲的男事主趙家樂供稱,今年二月五日下午四時半,他駕電單車沿紅隧北行往九龍方向,在右線中間偏左位置。當他駛至三分之一的隧道時,尾隨的被告私家車突然加速超前,趙來不及後望,已連人帶車遭該私家車撞跌「打咗幾個觔斗」,但私家車沒有停下直駛離去。
趙其後由駛經現場的輕型貨車司機鄭家豪扶起,二人返回各自的車追截被告,終在收費站前截停其私家車,趙及眾人要求被告下車理論,但被告拒絕,直至有隧道職員介入被告才下車,但堅稱「無意外發生」。有人報警後,被告曾自稱:「眼瞓瞌咗一下、疲倦閉起雙眼。」趙送院後發現身體多處受傷,留醫八日始出院,而其電單車亦告損毀。
控方昨在庭上播放輕型貨車「車CAM」所拍片段,顯示當時被告的私家車在紅隧右線行駛期間突然加速靠右,成功爬頭並撞跌正在其前方行駛的電單車,電單車及司機隨即向右翻側,意外發生後,兩條行車線的車輛均有停下,惟被告的私家車卻繼續向前駛,之後有人下車扶起電單車司機,電單車及其他車輛其後也繼續將車駛往九龍方向,直至在紅磡出口收費亭附近發現被告私家車始停下,片段並拍到電單車司機及眾人下車與被告理論。
辯方透露將以被告事發時受身體狀況影響致一時失控作辯解理由,並指被告根本不知撞到人,辯方更聘請了一名醫生全程旁聽審訊,稍後會安排該醫生以專家證人身份作供。案件押後明年一月廿九日續審,被告續准保釋。
案件編號:ESS28322-23/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