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禁足令 員工賭款將被充公

【本報訊】澳門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繼續審議修改俗稱「賭場工餘禁足令」的進入娛樂場制度法案,討論被禁止博彩人士贏取的金額將被充公的條文,如被禁止博彩的人士贏取或輸掉五百澳門元,款項均會歸澳門政府所有。禁足令主要是希望保護博彩業員工,避免他們在公餘時進入娛樂場賭博。

委員會主席何潤生稱,法案生效後,博監局將隨機抽查進入賭場的可疑人士,承批公司或轉批給人亦可向當局通報。另外,為加強執法效果,當局亦接受第三者舉報及設立廿四小時電話熱線收集資料並加強宣傳。何表示,委員會將草擬意見書,爭取明年一月前送交大會細則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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