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身故 控方料申撤控結案

【本報訊】王永森離世前仍屬無罪,料可保留公僕福利。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雖然案件正由法庭審理,惟由於被告王永森已經身亡,料控方會向法庭申請撤銷控罪,不再追究刑責,相信事情會告一段落。陸解釋,律政司會透過警方查問資料,以確定被告已經身亡,之後待死亡證發出後,便會正式向法庭申請撤控,法庭會歸還擔保金予遺囑執行人或遺屬。由於王尚未被定罪,至離世前仍屬無罪,因此理論上料可保留其公僕福利,不過仍待公務員事務局決定。

至於非禮案中的女受害人,若聲稱要就自己所受的傷害,循民事途徑向王的遺產承辦人興訟索償,陸偉雄則認為,由於被告已經身亡,不能上庭答辯,會造成「不公平」情況,因此相信難以循民事索償。

應可保留公僕福利 獲發恩恤金

截至昨日為止,以新制計算下王應可獲得一筆超過四百萬元的退休金,另每月約二萬四千元長俸,但如今他離世,政府將按《退休金利益條例》,發放一筆死亡恩恤金予遺屬,估計約數百萬元。資料顯示,如公務員在職期間非因公引致死亡,而如有關人員是按可享退休金條款受聘並具有不少於兩年的服務年資,公務員事務局會根據有關的香港退休金法例,把死亡恩恤金發放給其配偶,或撥入其遺產內。如該人員在死亡前服務年資未滿兩年,其遺屬會獲發放一筆特惠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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