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違《商品說明條例》旅行社女營業員被捕

【本報訊】一名旅行社女營業員涉嫌使用先誘後轉銷售行為、以銷售其旅遊服務,涉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下稱《條例》),昨日被香港海關拘捕,現正保釋候查。

換領券未能獲取機票

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一間旅行社在銷售旅遊服務時,以優惠價格吸引顧客購買機票換領券,當顧客使用有關換領券時,該旅行社卻未能提供機票,只讓顧客在購買較昂貴的機票連酒店旅遊套票時,才可使用上述換領券。經調查後,海關人員昨日拘捕一名三十七歲女子。

海關提醒商戶遵守《條例》的規定,消費者在購買服務時,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海關強調,根據《條例》,任何商戶如就某服務作出按指明價格的購買邀請,但其後出於促銷不同服務的意圖而拒絕在合理時間內交付有關服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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