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前非禮表妹 銀行經理判感化

【本報訊】現年廿九歲的金融界女高層,受女運動員響應#Me Too運動公開多年前遭性侵事件的啟發,即晚告訴父母要舉報表哥在她七、八歲時持續非禮她逾卅次,翌日並往報警。現年卅六歲任銀行經理的表哥事後被控三項非禮罪,經審訊後早前被裁定全部罪成,昨在九龍城法院被判感化令十二個月。惟法官指,被告會受惠於《罪犯自新條例》,寄語他及受害人都應重新振作,勇敢面對將來挑戰。

法庭押後判刑主要是等候控方替受害人索取的創傷報告,報告顯示受害人心理受事件影響且有抑鬱。不過,辯方律師認為報告對被告的判刑無參考價值,因為報告內容與受害人的證供有出入,強調她在作供時,從沒提及事件對她的人生處事或待人接物有影響,她亦從未向家人透露事件,直至聽到社會人士呼籲,她才響應舉報被告。

裁判官明言本案情況特殊,案件發生在廿一年前,被告當時只是十四歲的男童,強調這是法庭考慮判刑的重要因素。裁判官又指,被告與受害人多年來仍保持良好關係,被告不時向受害人提供協助,他並已向感化官表示對自己當年的作為感到深切內疚,考慮到案情輕微,故判處感化。

被告犯案時14歲

受害人早前作供指,於九六至九七年間,當時十四歲的被告曾至少十五次在被告家中的睡房內,以搔癢為名脫去她的上衣摸其胸部及乳頭非禮,又曾在酒樓兩家人飲茶時,約廿次要求事主坐他大腿,再以右手包着事主兩腿間,觸碰其私處。受害人啞忍廿一年,直至去年受女運動員#Me Too事件啟發才報警。

案件編號:KCCC 169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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