佗槍師姐在深水埗港鐵站開出第一槍,擊中揮舞鎅刀的男子,引起不少批評之聲。其實,不管之前的警方開槍案如何,今次的決定完全專業,從現場錄像看,對方無視警告一再持刀進逼,警員再不還手就有生命危險;若是警槍被搶走,勢必釀成更大的災難。
有些人認為,鎅刀不是重型武器,這不過是廢話,當年警員朱振國就是被嫌犯持刀襲擊而落下終身殘疾;至於說警方兩對一,可以空手入白刃,避免開槍傷人,說這種話的人肯定是武打片看得多了,真有本事的自己試試看。
老實說,此事若發生在「民主典範」、「國際標準」的美國,警方不會讓持刀兇嫌逼近一米才開槍,而且不會只開一槍。但香港就是這樣,有些人持雙重標準,談民主就拿美國說事,談執法就顧左右而言他。
反對警方開槍的大部分都是「黃絲」,這些人在佔領行動中與警方結下樑子,懷恨在心,逮到機會就發洩,而司法機構是非不分,顛倒黑白,重判七警案及前警司朱經緯案,進一步打擊警方的形象,助長了仇警一方的氣燄,挑釁警方儼然成為一種時尚。
違法達義洗了不少人的腦,加上南亞假難民作奸犯科,社會治安不斷惡化,歲月靜好一去不復返。這已是四個月內的第三次開槍,類似「讓子彈飛」的一幕勢將持續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