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食肆油煙亂噴污染物擾途人

食肆油煙「兜面噴」,市民狂吸污染物!有環保組織日前發表調查報告,發現近九成市民漠視空氣污染問題,僅極少數人知悉煮食油煙會影響空氣質素。煮食油煙是空氣污染物懸浮粒子的主要來源之一,惟多區食肆無視環保署指引,排放可見油煙,「食街」充斥油煙味,街坊「硬吸」。環保署去年接獲逾千宗投訴,惟執法數字只有百分之五,有學者質疑現時法例寬鬆,立法會議員直斥環保署執法欠阻嚇性。

「繁忙時間喺對面馬路都聞到炸豬扒味!」九龍灣啟祥道有數間相連食肆,每日午市及晚市排放大量油煙,店外排氣口噴出清晰可見的白煙,對面行人路亦能聞到濃濃油煙味,有等候過馬路的街坊要掩鼻而過。觀塘區議員葉興國透露,部分食肆自年初起出現相關情況,他曾向食環署反映,其後有食肆在排氣口底部加裝鐵板,改變出風口方向,惟情況未見改善,他擔心愈來愈多食肆開張,油煙排放問題更嚴重,並批評政府欠適當指引。

排氣口對大街 煙霧瀰漫

根據環保署指引,煮食油煙及氣味受《空氣污染管制條例》規管,由食肆排放至空氣中的排放物不應導致空氣污染,包括氣味滋擾,並不應含有可見油煙。指引又列明,除非有環保專業人員證明其他排氣方向更佳,否則排氣口應垂直向上排放。

但多區食肆無視指引,深水埗福榮街一帶多間食肆的排氣口對準行人路,不少排氣口滿布油漬,有小食店排氣口無間斷地噴出大量可見白煙,行人寧願走到另一邊過馬路。紅磡寶其利街有小菜館於晚市排放陣陣可見油煙,街道充斥油煙味。荃灣路德圍、銅鑼灣登龍街等多條「食街」更是煙霧瀰漫,空氣混雜食物與油煙的味道,對附近居民構成滋擾。

路邊污染微粒 15%屬油煙

二○一四年,香港科技大學首次發現從旺角路邊收集到的污染微粒中,有逾百分之十五的微細粒子來自食肆油煙的有機物,濃度更於午市及晚市時段明顯飆升。有份進行研究的香港城市大學能源及環境學院院長陳澤強教授解釋,加熱至一定溫度,會令食油或食物本身的油分揮發成微粒子,近年研究更發現煮食油煙產生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經大氣的化學反應後,會產生大量微粒子。他質疑現時法例不夠嚴謹,食肆又欠誘因去除油煙,「業界覺得自己啱晒法例,政府畀咁多錢減車排放量,依家有足夠證據睇吓(煮食油煙)幾重要。」

立法會議員謝偉銓批評,環保署執法數字偏低,對食肆欠阻嚇性,相關部門應主動執法。他又指,現時法例雖對食肆油煙排放有要求,惟油煙處處,建議政府訂立油煙濃度指標,並引用創新科技設計作探測。

逾千宗投訴 僅19宗檢控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去年接獲食肆油煙的投訴數字有一千一百六十九宗,發出空氣污染消減通知的數目為六十二宗,檢控及定罪數字為十九宗。發言人又指出,收到投訴後會派員現場巡查,若發現食肆的油煙設備不妥,或油煙排放對附近居民構成滋擾,會發出空氣污染消減法定通知。如有關食肆未遵從通知要求,署方會採取檢控行動,首次定罪可被處罰款十萬元;第二次或其後再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另處每天罰款二萬元。

食環署發言人指,申領食肆牌照時,申請人須遵辦相關發牌條件,包括廚房及食物室內的爐具上方須設置抽油煙機,廢氣應經濾油器及空氣污染控制設備(如灑水器或靜電沉澱器)後排出戶外。所有抽氣扇須於距離地面或路面至少二點五米高的地方,將廢氣排出戶外,但不得造成滋擾。

圖:吳啟偉、甘偉倫

文:江潮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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