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花柳全向懲署申索案押後訊

【本報訊】現於石壁監獄服刑的甲級重犯「花柳全」何毓桓,聲稱在今年六月遭懲教職員推落樓梯,事後他卻反遭獨立囚禁、扣減薪金和剝奪看電視權利,他早前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懲教署申索二千元,案件昨日再提訊,審裁官同意待相關刑事案審結後,再處理本案,現將案押後至明年一月十六日再訊。

官提醒須回應懲署說法

申索人何毓桓,被告人懲教署。審裁官指,被告一方指稱事件是申索人動手在先,並解釋為何安排現有工作給他,又指他沒有向太平紳士投訴,即使有投訴亦不成立。審裁官則指申索人為何沒有在文件內回應有關說法,提醒他要作出回應,以保障自己,申索人解釋誤以為可以在上庭後才回應。

此外,申索人又要求索取案發翌日的閉路電視片段,稱可證明懲教署就其入院事宜作出虛假陳述。代表懲教署的律政司代表指,已將案發一刻的片段交給警方,其餘片段只會保留卅一天,但申索人堅稱片段會保留半年。審裁官最終將案押後,期間着雙方再調查閉路電視片段的事宜。

案件編號:SCTC 29572/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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