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架梁定邦案 被告稱受聘來港搞清潔

【本報訊】前市政局主席梁定邦於○七年疑遭前市政局議員蔣世昌的胞弟蔣世華糾黨綁架,其中一名涉案的內地漢於去年被捕。案件昨於高院續審,控方盤問被告李國勇時,指他在事發前四個月頻密來港且每次逗留多天,但綁架事敗當日,他離港後便足足七年再沒踏足香港,控方直指被告是因知道事敗後蔣世華亦被捕,故不敢再來。被告矢口否認,不斷強調是受蔣世華所聘來港「搞清潔」,又說「非法嘅我唔會做」,對綁架計劃亦毫不知情。控辯舉證完畢,今日會進行結案陳詞。

四十六歲被告李國勇被控在○七年十月至十一月六日間,串謀蔣世華等人非法禁錮梁定邦以取贖金。被告表示自○七年七月初,開始頻密來港,每次並會逗留多天。他表示來港目的是探胞兄外,更會幫人帶手機或當散工賺「水腳」。

稱內地有工作 非不敢來港

對於控方質疑他在綁架失敗及蔣志華被捕後,因「風聲緊」便不敢再來港,他解釋因之後在內地有工作,經營蠔場及餐廳,因無時間故不再來港。

被告又指是經朋友介紹而認識蔣世華,但過程已記不起,只記得在○七年十月左右,接到蔣的來電叫他來港,他不問報酬、工作內容等就來協助。雖蔣叫他做的只是「搞清潔」,但他「唔覺奇怪」。

控方直指,被告在案中多項證物留有指模,顯示他積極參與綁架的準備工作;他供稱「到過石屋做清潔」只是「作古仔」;被告否認,強調「非法嘅嘢我唔會做」。控方再問他,受聘時有否向蔣查詢工作性質是否合法,他表示已記不起。

案件編號︰HCCC 38/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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