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東方龍獅遭追租 總監澄清非球隊欠款

【本報訊】目前在港超聯排榜首的東方龍獅足球隊,被指租用西貢一間獨立屋但自九月起欠租,遭業主入稟高院追討欠租連本月租金共廿四萬元。惟該球隊總監梁守志澄清並非球隊欠租,而是球隊一名前副會長五年前借用球隊公司名義租用該屋自住,且近期發生了租務小糾紛,才引起入稟一事,該名前副會長已承諾會及早解決。

指屬前副會長與業主間糾紛

原告致豪置業有限公司,被告東方體育會足球隊有限公司。入稟狀指,原告是西貢早禾路十八號早禾居H32座業主,於一三年與被告簽訂租約把該間獨立屋租給被告,雙方之後兩度續約,目前租約將於明年八月完結,每月租金八萬元。

入稟狀指被告由今年九月開始欠租,原告多次追討,被告仍未還款,遂入稟要求取消租約和收樓,亦要求被告支付自九月一日起未繳的租金。

球隊總監梁守志回應指,早前山竹襲港,該屋玻璃被毀,前副會長要求業主維修好始交租,期間發生問題而未及交租,故業主入稟向「名義上」租屋的球隊追討欠租。梁指事件中的真正租客已表明盡快交租金。

案件編號:HCA 259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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