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市政局主席梁定邦於○七年,疑遭前市政局議員蔣世昌的胞弟蔣世華糾黨綁架,警方去年拘捕一名涉案的內地漢,案件昨於高院續審時,控方在庭上播放涉案被告與警方進行的錄影會面,被告聲稱不認識梁定邦,但承認曾收錢替「老闆」提取及送氧氣樽到一荒郊地方;對於警員大部分的提問,包括為何在綁匪擬用作收藏梁的木箱上有被告指紋,他都表示「唔知」或「唔記得」。
四十六歲內地被告李國勇,被控於○七年十月至十一月六日期間串謀蔣世華等人,違反事主梁定邦的意願,將梁強行禁錮意圖換取贖金。被告於去年八月十五日在沙頭角管制站入境時被捕。
庭上早前透露案情,指梁於○七年十一月六日,在銅鑼灣怡和街的辦公室大樓內被三名綁匪強行戴上氧氣罩,企圖塞入大木箱運走,惟三人事敗逃去;在案發前兩周,綁匪已物色新田麒麟村一個豬場藏參。
控方昨傳召地產經紀陳德強作供,陳供稱在○七年十月十九日,收到一名自稱「鄭先生」的男子來電,鄭正物色一個貨車可直達的地方以儲存貨物,陳推介該個豬場,並安排鄭實地視察及與業主謝鳳桂見面。同月三十日,陳約鄭到豬場察看,並簽下租約,惟租約上寫的租客名字是叫「李敏」,鄭無解釋為何代表「李敏」簽約。陳又指當時這位「鄭先生」是講廣東話,從對方的談吐及外形,陳覺得鄭是香港人。
控方之後播放被告於被捕翌日,在律師陪同下,與警方作出的錄影會面,被告以廣東話對答,他稱不認識也沒聽過梁定邦的名字,但承認他曾乘坐「老闆」的私家車,在一間公司提取氧氣樽後,再乘「老闆」的車將氧氣樽運到郊區,隨後便收到數百元酬金,然後他自行離開。警員之後向被告作出一連串提問,包括事發當日身在何處、「老闆」的名字及聯絡方法、怎樣認識「老闆」、氧氣樽的用途等,但被告均表示「唔知」或「唔記得」。
警員又指出,警方在豬場的正式租約、原本用作搬運梁的木箱、氧氣樽租機合約等多項證物上,均驗出有被告的指紋或掌紋,警員要求被告解釋,被告亦回答「唔知」。
案件編號:HCCC 38/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