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天侍產假刊憲 生效日待公布

【本報訊】政府昨正式刊憲修例,把男士侍產假由三天增至五天,但確實的生效日期仍有待勞工及福利局公布,勞工處預計最快明年初實施。

本港於二○一五年二月實施三天法定侍產假,並在一年後檢討法例實施的情況。立法會十月底通過《2018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後,政府昨把修訂條例刊憲。勞工處發言人指,男性僱員如有子女於修訂條例生效當日或之後出生,並符合法例相關規定,包括屬連續性合約僱員等,便可在配偶或伴侶每次分娩時,享有五天侍產假,其薪酬將會以每日平均工資五分之四計算。

政府將盡快公布生效日期,並提交立法會省覽,若獲通過,最早可於明年農曆新年前落實男士五天侍產假。勞工處早前預計,以一五年數據計算,五天侍產假所帶來的額外成本每年約八千四百萬元,政府公務員早於一二年四月已享有五天侍產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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