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願醫保減稅八千元 議員轟杯水車薪

【本報訊】立法會昨日恢復二讀《2018年稅務(修訂)(第4號)條例草案》,納稅人為自己或指明親屬購買合資格自願醫保產品可享稅務扣減,每年每名受保人可作稅務扣減的保費上限八千元。多名議員質疑八千元只是杯水車薪,又批評當局把當初設立自願醫保的條件包括設高風險池及必定承保剔除,實令人失望,亦令自願醫保計劃失去意義。

倡設高風險池

議員周浩鼎批評,八千元稅務優惠只是杯水車薪,而原本屬高風險人士如長者、長期病患者等,很多保險公司都不願為他們提供保險產品服務,認為應設高風險池,令高風險人士亦可受保。議員麥美娟亦指高風險池及必定承保是自願醫保計劃是否成功的關鍵,令有能力投保的人不必到公立醫院求醫,惟政府剔除有關條件,令計劃失去意義,令人失望。

醫學界議員陳沛然亦指,自願醫保計劃經多番修改,但偏離政策初心,以稅務優惠去吸引市民購買醫保的效果成疑,批評政府受保險界的壓力而「跪低」,放棄當初宣稱的最低要求,即高風險池及必定承保,令自願醫保變到面目模糊,用處及吸引力大打折扣。議員梁繼昌則稱,市民對自願醫保大致贊成,但他認為公營醫療系統的壓力並不會因自願醫保而得以解除;政府應在推出自願醫保後作匯報,並就高風險保障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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