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尊重勞顧會 穩中求成效

立法會剛剛就男士侍產假由三天增加至五天,恢復二讀及進行三讀。反對派議員一如既往,行禮如儀地提出修正案,要求增加至七天,工聯會選擇在席不投票。社會上有些人不明白我們為甚麼不支持一個可能改善僱員權益的修訂議案,筆者在此要提出一些問題的角度,希望關注勞工權益的朋友認真思考一下。

勞資共識 得來不易

僱員權益,沒有最好,只有更好。事實上,爭取僱員權益的博弈是十分複雜的,與爭取公共政策或服務改善有很大差別,後者是公共資源的合理分配,談判對象主要是政府,政府開通計好數便事成。而爭取僱員權益則不可能同日而語,是爭取社會資源的再分配,任何僱員的福利和權益,都極可能要直接或間接地從僱主口袋掏錢參與。勞資矛盾在資本主義社會裏本來就是必然存在的,僱員希望權益福利與時並進,僱主希望減少支出,所以要達成勞資共識,真的是得來不易,而經過艱苦漫長的談判和爭取後,勞資雙方達成的共識,通常對僱員來說也不是最佳的方案。

工聯會作為扎根香港七十年的勞工團體,任何有關改善僱員權益議案或修訂,永遠投贊成票是最容易獲得掌聲,但為甚麼工聯會有時候寧可抵受着那些惡意攻擊,被一些無良政客肆意扣上「出賣工人」的帽子,都會選擇不支持那些修訂案呢?原因就是要履行「尊重勞顧會(勞工顧問委員會)共識」的應有之義。我們相信,在現時客觀條件下,尊重勞顧會共識對可持續爭取勞工權益是在可見情況中最有利的,也符合廣大僱員的根本利益。而勞顧會的出現,是政府為了平衡勞資之間的利益,在回歸前就已經設立的架構,作為一個勞、資、官的談判機制和溝通平台。勞顧會由勞工處處長任主席,勞資雙方各選出五位代表,加上政府委任勞資雙方各一名委員,政府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或修訂案之前,會先在勞顧會討論及取得共識,以保證在議會內代表雙方的議會代表能支持通過。

說到這一次的侍產假修訂議案,政府明言只會接受五天侍產假這個「得來不易的共識」,任何修訂通過的話,政府都會撤回草案。說明白點,任何修訂都只是擺個姿態,有關議案不獲通過,情況只會原地踏步,所以根本就不存在五天與七天的選擇,只有通過五天和維持三天的選擇。

贏了姿勢 輸了實際

有人會問,能否博一博政府接納修正案,或至少表個態,給政府和資方一點壓力呢?立法會當然有憲制上的權力修正草案,但我們要面對的現實是,支持通過修正案或政府接納修正案代表否定了勞顧會的共識,使談判共識說了不算數,等於廢掉勞顧會的談判協商功能,以後資方還願意坐下來談判嗎?這種策略無疑是自毀談判桌,以後爭取僱員權益只會難上加難。

工運如足球,攻與守要講究策略,不同客觀環境有不同的策略要求,只攻不守肯定會失分,正是贏了姿勢,輸了實際,偷笑的只會是那些一天侍產假也嫌多的黑心僱主。

這次侍產假增至五天,雖然距離七天的目標仍差一點,但據勞工界早前向全港工會發出的問卷調查顯示,七成五工會表示非常同意或同意侍產假由三天增至五天,過半數工會表示勞工界不應反對三天增至五天的建議。可見,這次主流勞工界接納五天侍產假的階段性成果,是有實在的民意基礎的。如果諸如張超雄等反對派議員在這條例上不必要地提出法案委員會,就此擺個姿態的代價就是法例延遲半年才生效,於事無補,於人無益。這種乾巴巴的為博一時鏡頭的政客嘴臉,雖然說得美但也實在太醜陋,心水清的廣大僱員應該看得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