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四十八歲姦劫案疑犯林永春被捕翌日被發現在秀茂坪警署內用LAN線(電腦線)上吊身亡,案件昨在死因庭續審。證供顯示,死者被囚在警署臨時羈留室時取得LAN線,在轉倉時沒被搜獲,更一度弄毀倉內其中一個消防花灑,最終上吊。當晚負責巡倉的警員承認,若在倉門外聽到疑犯有開聲回應呼喚,便不會每次都開門入倉逐個倉房查看,裁判官聞言質疑:「吊緊頸都可以應你話無事o架啦……,條走廊都唔係好長啫!我唔明點解你唔行埋入去囉!」
戴偉豪是最後接觸死者的警員,他稱去年五月十一日凌晨約二時,死者由臨時拘留轉為正式拘留而須再搜身,他摸過其衣領、衣袖、衣腳,拍過他褲袋,死者亦掀起上衣給他檢查褲頭,都沒發現可疑物品,但他無檢查褲管,故料電腦線可能收在該處。戴同意,因死者之前在慈雲山警署時已作脫衣搜查,故相信死者在臨時羈留室內無機會再收藏物件傷害自己。裁判官聞言嘲說:「咁佢撼頭埋牆都得嘅啫!」
戴亦承認,並非每次巡倉都開門入倉內走廊逐間倉房查看,故閉路電視紀錄與流水簿紀錄不符。他解釋,當晚因工作繁忙想盡快完成巡倉工作,故只在門外高叫疑犯名字,若他們有回應,便預期他們安全,不會再入內檢查,走廊閉路電視便不會拍到他。
庭上再播放死者被囚臨時羈留室的片段,當晚他受查後再被帶返秀茂坪警署,抵臨時羈留室時他逕自走回原本被囚的二號倉。不久,他又開始拉扯電腦後的線,嘗試十多分鐘後終成功,他將線捲起藏到身披着的毛氈下。
事發時任秀茂坪警署夜更值日官的警長楊啟光供稱,當日零時許從重案組探員接回死者,先把他待在臨時羈留室等指示,後再轉往樓上羈留倉。約半小時後,死者透過倉內通訊機說爆水喉,原來是他囚倉內的消防花灑噴水;及後消防員到場關掉水掣,指沒可疑或因花灑老化故障。
安頓之後,楊曾再次巡倉,見死者脫去上衣抹地,還喃喃自語埋怨濕透。他記得爆水喉後他曾巡倉三次,但流水簿上記錄的巡倉次數卻不止三次。戴俊豪則承認其他紀錄是他所寫,因楊曾交帶在楊繁忙時代其巡倉,他便將自己巡倉任務當成是跟楊一同執行。另外,楊承認紀錄中的巡倉次數,比警例規定的至少每隔一小時巡一次為少,他指當晚工作非常繁忙,無力跟從規定。
案件編號:CCDI 40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