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全國人大常委會早前通過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草案,確定明年一月一日起正式實施。有人大常委昨日與國家稅務總局官員會面後,引述對方指,當局很大機會容許在內地居住的港人在繳納內地個人所得稅時,可獲得五年豁免期。此外,雖然內地當局規定每年於內地工作滿一百八十三日的港人須繳納稅項,但如在內地居住的港人在第五年離開內地逾三十天,則可重新計算,即在下一個五年才須繳納相關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