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不良中介看準本港中國銀行去年推出針對內地高薪人士的私人貸款計劃,誘使內地人利用假文件騙取貸款。兩名任職金融業的內地男子,在本年初夥同他人,分別訛稱是內地銀行的分行副總經理及助理,以假入息證明及稅單等,向中銀申請兩筆共四百萬元貸款,其中一人成功獲批一百四十六萬元貸款。兩男事後被捕,昨於區院各承認一項串謀欺詐罪,被判囚廿二個月。
兩名持雙程證被告依次為李朋(卅五歲)及党培(卅八歲),求情指兩人因經濟困難,聽信不良中介唆使而犯案。法官判刑時直指兩被告皆分別接受過高等教育,出身良好家庭,卻因各自問題而夥同不良中介犯案,實是愚不可及,且該行為無疑令銀行承擔不必要經濟風險,案件嚴重。
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偽鈔及偽造文件組高級督察鄧國軒相信判刑有阻嚇力,又指調查期間發現牽涉內地中介公司,案中尚有在逃人士,警方會積極跟進及執法,並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案件編號:DCCC 469/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