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收地條例 地署取東京街81個業權

【本報訊】啟動六年、佔地一千二百六十八平方米的深水埗東京街/福榮街重建項目,市區重建局去年罕有在只收回六成半業權的情況下,申請引用《收回土地條例》強收餘下業權。地政總署昨日宣布,引用條例收回項目範圍內合共八十一項私人土地業權,推行市區重建發展項目。

政府表示,該等業權會於收地公告張貼在該土地當日起計三個月屆滿時,復歸政府,受影響的私人土地載於昨日刊登的憲報政府公告。合資格的住宅物業業主除可獲得法定補償外,適當情況下亦會獲發特惠自置居所津貼或額外津貼,合資格住宅租戶可獲安置入住由房屋委員會或房屋協會提供的公營出租單位,或可獲發特惠現金津貼。

重建料延至2023年後完成

至於合資格的商用物業佔用人包括業主及租戶,可以選擇領取特惠津貼,代替因業務及相關損失而提出法定補償申索的權利。受影響的住宅和商用物業業主及租戶如根據《收回土地條例》提出法定申索,而該等申索未能通過協議解決,可向土地審裁處申請裁決,申索人因提出申索而合理招致的專業費用,或會獲政府發還。

市建局發言人表示,東京街/福榮街重建項目共涉八十一個業權,至今收回的業權已增至五十九個,佔總數近七成三,另外約百分之六即五個業權,因業主失去聯絡無法收回,餘下兩成一業權因價錢或其他原因未能達成協議。該項目原預計於二○二○/二一年完成,現預計需延至二○二三/二四年完成。

市建局去年三月時曾指該項目收購進度緩慢,決定在收購率只有六成半時出動「尚方寶劍」,申請引用《收回土地條例》,有別於一般達八成或以上收購率始行動的慣例,原因是該批樓齡近六十年的舊樓已明顯失修,且涉及僭建,認為是適當時機啟動收地程序。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