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共享疑益發展商

公私營合作發展新界農地,引起官商勾結、利益輸送疑雲,特首林鄭月娥於新一份施政報告中將之重新包裝成「土地共享先導計劃」,明年推出,要求發展商把新增的樓面面積六至七成,用作興建公營房屋,並以資助出售房屋為主。立法會議員和環保團體均質疑計劃未能釋除公眾疑慮。

5年僅7宗改劃獲同意

施政報告指出,私人發展商合共擁有不少於一千公頃新界農地。過去五年,城市規劃委員會審議了廿多宗涉及新界土地的私人屋宇發展改劃申請,總面積約四十公頃。由於基建配套不足、規劃考慮因素或地區人士反對,當中只有七宗獲得城規會同意。獲批申請涉及總面積約十八公頃,估計可提供約二千八百個私營住宅單位,遠比公營房屋的發展密度低,可見土地未盡其用。

她認為可透過公平和具高透明度的土地共享先導計劃,短中期滿足公營和私營房屋需求。申請所涉及的新增樓面面積,將由政府與申請者共享,當中不少於六至七成須用作興建以資助出售房屋為主的公營房屋,公營房屋類別將因應資助房屋政策、土地位置和周邊配套等因素而決定。

基建建設費 地價中扣減

申請者必須向城規會提出改變規劃用途或規劃申請,以及就修改地契向政府繳付屬項目內私營房屋和商業配套的十足市值地價。而為加快發展速度,申請者須負責興建基建設施,費用經政府從成本效益角度審核後,可從地價中扣減。申請會呈交大部分成員屬非官方人士的土地及建設諮詢委員會考慮,並須獲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准。

立法會議員尹兆堅批評,林鄭以土地共享取代以往的公私營合作發展新界農地,是語言偽術,意圖令市民「側側膊、唔多覺」,但計劃本身仍無回應市民對公私營合作,以及官商勾結、利益輸送地主的質疑。

尹兆堅認為,最合適處理新界農地的做法,仍是透過《收回土地條例》全面收回來興建公營房屋,而發展商及鄉紳不應期望手上的農地,能夠獲得與住宅地一樣的賠償價值。

團體憂未紓劏房戶問題

長春社則稱,非常擔心計劃借公營房屋為名,凌駕其他規劃、環境因素,帶來生態環境影響,而公營房屋以資助出售房屋為主,令人懷疑該項措施是否解決輪候公屋上樓的基層或劏房戶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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