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國泰航空任空姐的輔警偕男友在運動場跑步時,疑不滿十二歲女生從她及男友中間穿過「無禮貌」,涉嫌掌摑及出手抓傷女生右肩鎖骨致流血。涉案卅九歲被告盧婉茵,經審訊後昨於西九龍法院被裁定表證成立,她自辯稱女事主撞到她在先,卻反過來誣衊她施襲,案件押後至十月十九日裁決。
被告被控在今年一月廿八日於葵涌運動場內襲擊張姓女事主(十二歲)。被告自辯指從無襲擊過事主,她指在跑步期間,中途突然有一班女生從後衝上,「攝」入她與男友中間跑過,她覺得危險曾大罵該班女生。及後事主更撞到她的腰,她怒問「你邊間學校o架?你點跑步o架?」事主無理她。及後事主的籃球教練陳翊麟截停及質問她,「做乜搞我啲學生?」她答「係你啲學生撞到我」,並問「你邊間學校?咩教師編號?我要去教局投訴你!你啲學生亂咁跑,再撞埋嚟我實報警!」陳決定報警。
被告男友黎錦華則供稱,被告跑步中途突然停步,未幾事主便在被告身旁跑過,他不見被告有出手打、抓或推事主。他與被告相識五年,日後有可能結婚。控方質疑黎因擔心被告被定罪,可能失去空姐及輔警的工作,前途盡毀,因此作供時偏幫被告。黎否認:「我會幫佢,但唔會因為咁而講大話。
案件編號:WKCC 2469/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