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揸大膽車傷四途人 棚工五罪囚兩年

【本報訊】中年漢去年底在油麻地「揸大膽車」橫衝直撞,撞到四名途人及兩輛車,他事後因無牌駕駛等罪被捕時,更自爆原來從未學習過駕駛!涉案卅九歲被告姚國基,昨於區院承認危險駕駛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危險駕駛、無牌駕駛、無第三者保險及駕駛無牌車輛等共五罪,被判入獄兩年、罰款六千元及禁止在三年內考取駕駛執照。

有38次案底 保釋期間再犯

法官判刑時直斥被告不但從未學車,又無視道路指示、連續衝燈、出事後又拋下傷者不顧而去等等,行為不負責任,且持續以惡劣的態度駕駛,案情十分嚴重,必須判囚以懲。

報稱搭棚工人的被告,在本案前已有卅八次定罪紀錄,涉及五十四項罪,本案也是他在犯下另一案的保釋期間干犯。控方昨在庭上播出附近「車cam」所拍攝到的部分案發過程,當播至被告的車撞小巴再衝上行人路時,可見途人爭相走避,有小巴乘客更不斷高呼「Oh my god!」。

案情指被告在去年十月廿日上午,駕駛一輛牌照已過期的車,先在文明里路口衝燈撞傷三名路人,但無停車,繼續駛至窩打老道時再違規左轉及衝燈,並撞到一輛小巴,再剷上行人路撞到消防栓,期間再有一人因閃避被告的車而受傷。之後被告繼續沿窩打老道西行,再撞到一輛巴士後,駛至果欄才棄車逃走,事後被捕。

案件編號:DCCC 8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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