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自稱黑社會成員毆警 地盤工囚兩年半

【本報訊】中年地盤男工五年前在食肆內,因借廁所問題而與休班男警發生爭執,期間男工「撻朵」自稱是黑社會「14K」的成員,又糾黨圍毆男警。男警及上前「營救」的同袍雖表露警員的身份,仍遭施襲。男工事後已逃去,去年突然到警署稱要「找數」自首,他早前在區院受審後,被裁定蓄意傷人及聲稱是三合會社團成員兩罪成立。法官昨日判刑時,嚴斥涉案五十七歲被告雷國民出手在先,且至少四度用膠椅毆打男警,遂將他判囚兩年半。

同案兩被告早前已判監

法官表示,遇襲男警陳俊威在六分鐘內被五人毆打,其中被告在案中首先施襲,並且不斷打陳,亦多次動用膠椅作武器,幸好陳的傷勢不嚴重。對於辯方提出,同案另外兩名涉案男子原被控蓄意傷人罪,但最終獲控方接納承認較輕的傷人罪,該二人於一三年被判囚八個月,因此要求本案被告的判刑不應有太大差別。

惟法官不表認同,指該兩人在襲擊初期已加入戰團,角色並非次要;只因該二人或許幸運,獲控方接納承認較輕罪名,法官亦認為該二人的刑期屬輕判。但考慮本案被告非有預謀犯案,並受酒精影響,故最終判囚兩年半。

案情指,事主於一三年五月十日與兩名警隊男女同袍,在休班時到新蒲崗的食肆晚膳。被告與四名男友人在另一房間用膳,陳欲使用被告房中的洗手間遭拒。凌晨時分,陳在食肆外等候使用其他洗手間時,被告上前嘲弄陳:「頭先我哋唔借廁所畀你,你係咪好唔順啊?」被告繼而自稱是「本環洪發山14」。兩人因此口角,期間被告撲向陳並拳打陳,被告友人亦加入施襲。陳和之後抵至的同袍表露身份,被告反斥同袍「唔好多事」,更拿起膠椅襲擊陳。陳受傷後送院,前額有四厘米裂傷需縫九針,四肢及頸有擦損及瘀傷等。

案件編號:DCCC 103/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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