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倘墮物傷人 業主住戶或須負責

颱風過後,不少天台屋吹到「甩皮甩骨」,更有高空墮物危機。但法律界人士指,天台屋業權複雜,一旦發生意外,業主和住戶均有機會「上身」。

「天台屋結構比一般石屎屋危險,如果鐵皮跌落街,會傷到途人及居民。」九龍城區議員林博直言,近日接獲至少三宗擔心天台屋在颱風後帶來危險的個案,他不滿屋宇署沒有考慮居民生活條件,指曾在颱風前要求政府協助檢查或加固天台屋,惟當局只回應指建築物違法,卻未作任何防範。

可被民事索償追討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一旦天台屋發生意外,如有雜物掉落傷及途人,傷者進行民事索償時,或會向天台的業權人、搭建僭建物之人士和佔用或管理僭建物的住戶追討,相關人士因應參與程度,或須承擔相應之法律責任。

惟他表示,目前本港天台業權複雜,除獨立業權的天台業主外,其他人法律上並不擁有任何天台業權,因此若市建局決定收購物業重建,部分天台屋佔用人未必獲得天台市值或租金之賠償,只會酌情獲得現金補償或安置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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