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記得,自二○○七年香港政府將科技從「工商及科技局」除名之後,代表着香港政府不再重視香港的科技發展,直到二○一五年,創新及科技局的成立,科技這個「角色」才重新上馬,香港失去了科技這產業支柱足足八年,無疑對香港的損害是災難性的。正所謂「萬事起頭難」,面對空白了八年的科技業,香港政府惟有投放大量資金於科技產業上,但只是「杯水車薪」,此話何解?
香港資訊科技人才一向供應不足,中學畢業生大多不願意在大學選修資訊科技,因為大家都看不清香港在科技上未來的走勢,也見不到有大量資訊科技相關的職位空缺。近年的情況有點改變,但是「遠水不能救近火」,就算現時中學畢業生願意選修資訊科技,最少也要等三、四年才有第一批人才供應。香港初創及中小企居多,科研成分不足夠,大企業如Google、Facebook、騰訊及阿里巴巴等,在香港又沒有設置研究中心,難以招聘大量科研人才。我經常促請香港政府研究,如何與這些科技巨企於香港成立科研中心,這樣才能有更大的外力去招聘本地的科研人才,因為需求多了,供應就自然會慢慢增加。
早前香港政府推出「博士專才庫計劃」,希望資助在數碼港及科技園的企業,招聘本來人工高昂的博士畢業生,資助最多三萬二千元,最長可達廿四個月,這點我原則上是支持的,但兩年過後,這些公司是否還有能力繼續聘請這些博士?但是大型科技企業便能製造更多高薪科研空缺,去吸納這些在金字塔頂端的科研人員。所以在照顧初創企業「種子」的同時,也需要利用外地科技巨企進行「接枝法」,才能令香港的科技發展的「樹林」快速及茂盛的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