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中介詐騙追討無門 268求助涉款4億

【本報訊】財務中介詐騙手法層出不窮,工聯會過去四年共接獲二百六十八宗求助案,總涉款逾四億元,不少受害人更「分文未袋」,全部貸款遭中介公司捲走。有個案今年成功循民事訴訟追討損失,受害人毋須償還逾卅萬元貸款,為同類案開先例。

林先生欠下廿多萬元卡數債務,無力還款,他於一五年四月收到一名自稱某大型銀行職員的來電,指可提供一個毋須按揭「物業業主低息貸款計劃」,由於計劃極低息,職員聲稱不宜由銀行「直接出面」,需經中介公司安排。林被安排到一間旺角中介公司,有職員卻稱其信貸評級欠佳,一般做法需另借貸三十萬元作為中途貸款,以「整靚評級」。

結果林獲財務公司批出卅萬元貸款後,被中介要求全數交出,聲稱該筆貸款不用償還,會在林成功申請「物業業主低息貸款計劃」後作為部分貸款。結果林不久便收到財務公司追債,又收到法庭傳票,才知自己墮財務中介騙局。林指對方不斷用「金融術語」將所謂中途貸款講得合情合理,「仲以為佢真係有心幫我!」

難證財務公司中介合謀

林的法援律師劉嘉華指此類個案勝算不高,因難證明財務公司與中介合謀,幸林保留電話對話紀錄成有力證據,加上在過程中「一蚊都無落袋」,最終勝訴,財務及中介公司職員亦被拘捕。他呼籲市民借貸時要小心推銷電話,簽署文件前最好找專業人士檢視,並保留涉案對話紀錄。協助林的立法會議員麥美娟指,此類案件大部分聲稱是協助受害人「整靚評級」騙取費用。她促政府擴大《放債人條例》範圍,直接規管財務中介,打擊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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