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居屋轉讓限制 房署傾向維持不變

【本報訊】房屋委員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昨召開集思會,討論新居屋加大折扣優惠後,是否需要一併收緊轉讓限制。據了解,由於延長居屋禁售期,需要修改房屋條例,需時至少一年;加上延長居屋禁售期,對居屋補價數目影響不大,房屋署傾向維持居屋轉讓限制不變。

指倘收緊對補價數字影響微

據悉,房委會委員對收緊新居屋轉讓限制有三派意見,一是毋須改變現有的居屋轉讓限制,即維持五年後可以補價在自由市場出售;另一派是絕對分割市場,禁止居屋在自由市場出售,只能售予綠白表人士;最後是中間落墨,延長居屋禁售期到十至十五年。

對於居屋屢創天價成交,有委員認為是個別例子,只佔極少數;但亦有委員認為不收緊轉讓限制,對其他人不公平。房署則認為,每年居屋補價個案僅約三千宗,過往居屋禁售期由十年放寬到五年,對補價數字也影響不大,相信即使進一步收緊轉售限制,影響也不大。

立法會議員尹兆堅認為,新居屋加大折扣後,禁售期應延長至十五年,否則大批落空的申請人,會覺得不公平,他更贊成在居屋供應充足下,分割市場,禁止居屋在自由市場出售。

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則稱,年底推出的綠置居和新居屋不應在自由市場轉讓,只能售予綠白表人士,始有助公屋單位流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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