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在超強颱風山竹襲港後,應對失策,引來全城怒吼。特首林鄭月娥昨日再火上加油,指明白市民要在鐵路站久等,很憤怒、很不滿,在此情形下拿特首出氣是沒有問題的。林鄭對政府災後應變甩轆絕口不提,卻將市民的憤怒講成是不理性的,這個政府不但無能,而且還非常無恥。
林鄭昨日再就政府不宣布停工作出強辯,指一來欠缺法律基礎,二來亦沒有做過對各行各業的評估,藉口一大堆,其實講來講去,不就是這個政府無能復無膽,決不敢以天下為先。縱使有政黨提出,政府其實可以援引《緊急情況規例條例》,林鄭卻認為不適合,更指這不是負責任的做法;至於,旨意這個連「山竹」也能搞錯成「天竺」的政府特事特辦,去作出一個足以引爆商界強烈反彈的停工決定,林鄭當然祭出「評估復評估」那套老調來敷衍市民。
林鄭開口埋口「負責任」,難道她認為在全港多處塌樹未清,玻璃窗碎片滿地,加上巴士近乎全停、港鐵只能提供極有限度服務的情況下,打工仔用幾個鐘頭逼車返工,工作幾個鐘之後,再逼幾個鐘頭車放工,乃是一項非常負責任的決定?
有人說,僱員返不返工大可自行決定,大不了請假,不要事事都算到政府頭上。這種思想套用到房屋、醫療、教育等民生問題上,何嘗不可為無能的政府作出開脫?輪不到公屋,大可住私樓;嫌公營醫院輪候時間長,大可睇私家醫生;討厭本地教育政策朝令夕改,大可報讀國際學校。政府究竟還有甚麼存在的意義和需要?認為政府冇失責的人,何不再灑脫一點,從今以後代其他納稅人繳交稅項,繼續去白養這班廢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