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待辯方查閱資料 馮永業陳婉玉押後訊

【本報訊】政府高官馮程淑儀丈夫兼現任機場管理局高層馮永業,在政府任職期間涉收取賭王何鴻燊三太的胞妹陳婉玉五十一萬元後,疑使用該筆款項買樓,馮陳二人被控受賄、行賄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三罪,案件昨在區域法院提訊,並應辯方要求毋須答辯。法官將案押後到十一月十三日再訊,以待辯方查閱未被控方採用的三百六十九項資料和諮詢資深大律師陳政龍等律師的法律意見。

兩被告庭上沒眼神交流

首被告馮永業(五十五歲)在案發時任職港府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現時已被機管局暫停其企業發展執行總監職務,他被控公職人員接受利益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共兩罪。至於案發時為港聯直升機有限公司、港聯航空有限公司或港聯直升機(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兼股東的陳婉玉(六十二歲),則被控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兩被告昨應訊時分開坐在公眾席,期間沒有談話或眼神交流。

控罪指馮永業任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及該局航空組主管期間,約於○四年九月廿八日,非法從陳婉玉接受五十一萬元款項,作為傾向或保持傾向於優待陳,或與陳有關連三公司的報酬。陳則被控向身為公職人員的馮提供該筆五十一萬元款項。

餘下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則指,馮於○四年九月廿八日至○六年七月九日期間,無合理辯解而接受陳婉玉該筆五十一萬港元款項,作為他購買羅便臣道一個物業的臨時訂金,但他沒有申報曾接受該筆款項,亦未有迴避處理和審批與陳有關連的三間公司所作的申請,亦沒有申報相關的利益衝突。

案件編號:DCCC 76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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