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賣臥底手機棄卡 警長認疏忽

【本報訊】警方臥底滲入黑幫和勝和,其中九名被捕男子遭控以廿四項罪名,包括一名被指為紅棍的被告,涉聲稱獲「上海仔」支持成為下屆坐館。案件昨在區院續審,臥底的「操控員」作供。辯方連番質疑「操控員」,指他分別賣掉和丟棄和臥底聯絡的私人手機及政府提供的電話卡,又容許臥底在行動時使用私人手機,直指「操控員」故意不讓不利控方的資料曝光。「操控員」否認,但承認事件中有疏忽。

警長余振聲供稱,他使用一部私人的LG手機和臥底鄭皓瑋聯絡,該手機使用警方的電話卡。余在行動後在手機舖變賣LG手機,該舖沒有提供收據,而電話卡則被余丟棄。

入會利是含「三」「六」屬吉利

對於辯方質疑鄭遺失警方提供的手機後,用私人小米手機,或會令行動曝光。余強調,鄭告知他在使用小米手機前曾把手機重置。辯方又指,鄭在行動中接觸多人,包括四十多名女子,其中逾七成是年輕女士,因此鄭遺失的手機中,有鄭和他們通訊的紀錄。余同意,但指它們沒有舉證作用。

警署警長溫展奇則以三合會專家身份作供,指在本案的三合會成員入會利是為三十六元六角,因數字「三」、「六」屬吉利,有「三三不盡,六六無窮」之意。但現時加入三合會,「保家」未必會收取利是。鄭接受辯方盤問時,同意該金額包含的三個數字(三、六、六),相乘等如一百零八,可代表一百零八個梁山泊好漢。溫又指,三合會成員退會可以不作通知,「bye都唔講」,而「辦事人」在黑幫和勝和是「坐館」或「揸數」職位。

九名被告陳家建、張仲榮、冼寶明、陳嘉漢、蔡明陽、張浩賢、黃俊楊、潘浚倡及黎家龍(十七歲至八十一歲),被控以三合會成員身份行事等共廿四項罪名;其中首被告涉九罪,包括涉嫌聲稱是和勝和「紅棍」,次被告被控一罪,涉聲稱是和勝和坐館。

案件編號:DCCC 808/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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