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偷包頭案 指同事塞錢到手 被告稱暫代保管

現已被停職的港島東區特遣隊男警員梁嘉成,參與掃黃行動時,涉嫌在警署內從一名被捕內地女子的「包頭」(被羈留人士財物)內偷走三千元,案件昨在東區法院續審。控方在庭上播放被告被捕後在警署的錄影會面片段,被告在片段中稱自己最疏忽是「同事畀舊揸皺嘅現金我,我無即時澄清同向上級匯報」,更將鈔票放入銀包,打算代同事暫時保管,但後來又擔心鈔票是贓物而棄掉,被告自認經驗不足,做了「唔應該係警察會做嘅事」。

三十二歲被告梁嘉成否認於今年四月十二日,在柴灣警署報案室UG4號房內,偷竊屬於女子盧月花的三千元現金。控方指被告事發時與同袍吳俊傑在掃黃行動中假扮嫖客,前往西灣河一大廈「放蛇」,拘捕多名內地女子,其中一名被捕內地女子盧月花其後聲稱其「包頭」內的三千元現鈔不翼而飛,警方即日翻查閉路電視將被告及吳拘捕,而吳其後獲復職。

女事主拒答被捕問題

居於廣西的盧月花前日(17日)因受颱風「山竹」影響,未能從內地來港,延至昨日才可到東區法院作供。盧自稱育有兩名兒女,在內地任保險經紀,今年四月七日持旅遊簽證來港,事發日因被指違反逗留條件而被捕帶返警署。而盧在庭上拒絕回答任何有關她當日被捕的問題,只說她當時是來港旅遊。

盧表示,當天她在隨身背包內放有七千一百九十元,被帶返警署後要接受搜身及交出財物,當她被要求簽署財物列表時,卻發現「鈔票少了、薄了」,她向在場男警投訴,反遭恐嚇要將她羈留兩個月。盧稍後與該男警回到房間後再點數,發現「包頭」內有一張揸皺了的一千元鈔票,但點算後仍只得四千一百九十元,即仍少了三千元。

背牆查看始知是疊錢

按被告在警方錄影會面片段中所述,被告當日完成掃黃行動返警署後,同隊男警吳俊傑將「一舊揸皺咗嘅紙」塞到被告手中,被告由於擔心涉及敏感資料被羈留人士看到,故在羈留室外背向牆拿出來查看,而被告攤開紙後才知是一疊錢,被告雖然不明白為何吳要塞錢給他,但被告仍決定先放入自己銀包「暫時保管」,待處理完手上的包頭再向吳問個究竟。

被告在片段中續指,他因太相信同事,才會「就咁將錢放落銀包幫佢(吳)暫時看住」,他強調是吳全程負責盧的財物打包,他指自己最疏忽是「同事畀舊揸皺嘅現金我,我無即時澄清同向上級匯報」,後來更因擔心是贓物而將之棄掉。不過,辯方反對控方採用上述錄影會面做證據,法庭稍後會處理。

案件編號:ESCC 1273/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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