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後一鑊粥 高官失誤釀人禍

強颱風山竹於九月十六日正面吹襲本港,廣泛地區遭受前所未有的破壞,政府在明知交通幹道及鐵路狀況仍惡劣的情況下,強行恢復社會秩序,善後工作搞到「一鑊粥」,釀成全港交通大混亂,事後特首林鄭月娥狡辯「沒有機制評估宣布停工法律後果」而不考慮九月十七日停工,完全是「死鵝撐飯蓋」!

緊急停工 實有先例可循

因緊急原因而宣布假期,絕對有先例可循。一九七一年港府曾因應美國可能改變匯率,而引用《緊急規例條例》,宣布當年十二月二十日為銀行假期,而讓金融機構停止運作應付可能出現的突變。雖然《緊急規例條例》沒有明確定義緊急狀況,可是今次山竹破壞力巨大,災後全港損毀嚴重,而前線公務人員需要充足時間打通道路和維修公共設施,宣布停工是合乎常識和重大公眾利益的判斷,特首和高官,只要有多一點同理心和愛港人之心,不難作出停工決定。

政府的跨部門小組處理風災善後完全失效,究其原因,是政府高層及交通營辦商沒有設立災難應變中心及留守中心,各部門及交通營辦商未有充分溝通,亦嚴重低估市民外出所面對的風險,結果累及數以萬計的打工仔,僅僅為了返工,竟要冒險攀越塌樹和障礙物,沿途危機四伏,即使安全抵達車站,等了幾個小時仍無法上車。山竹帶來破壞或難以完全避免,但特區政府失誤造成的人禍,林鄭月娥和仍然失蹤的陳帆,絕對責無旁貸!

與時代脫節 應檢討方案

政府失誤令打工仔置身險境,甚至不幸遭僱主扣糧扣假,林鄭月娥在九月十七日早上僅表示「僱主僱員互諒互讓更適合現況」,而拒絕停工的建議,簡直堅離地,令打工仔非常憤怒!這種態度已與時代脫節。未來香港將因氣候變化,天災會更頻繁嚴峻,政府應從速檢討天災應變計劃方案,研究制訂自然災難後,在必要時「停工、停市、停課、停運」之善後機制,包括不應強制八號風球解除後兩小時上班,只讓有助恢復社會秩序的政府部門及承辦商復工,及容許非緊急服務的公務員和普通民眾停工等。長遠而言,更要改善法律,保障勞工安全及合理權益,而非過分依賴處於不對等的僱傭關係,由雙方自行「互諒互讓」商討。只有完善制度,才可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和飯碗生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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