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退休警司朱經緯在二○一四年佔領行動期間,被指於旺角執勤時揮警棍襲擊男途人,去年受審後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判監三個月。朱前日上訴失敗,隨即要入獄服刑。警方昨日回應事件時表示心情沉重,相信朱會積極考慮提出上訴,而警隊將全力支援朱及其家人的福利。警方暫時不評論有關案件,又指事件發生後已加強相關訓練,近年亦有在警民溝通上多做工夫,並會重視市民意見。
五十八歲的朱經緯去年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指他於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在彌敦道上海商業銀行外,襲擊男途人鄭仲恒。朱被判監三個月,收監十六日後獲准保釋等候上訴。朱早前在高院提出上訴,要求推翻定罪或改判他有條件釋放。高院前日駁回朱的上訴,維持原來的定罪和判刑,並下令把他即時收監繼續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