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被揭3合同曾修改 額外涉款逾17億

輕軌系統不但工程超支,審計報告更揭發其中三個主要合同曾因修改或刪除,涉及額外開支超過十七億元。其中當局去年八月宣布與輕軌列車供應商達成協議,解除購置額外四十八節車廂的合約,涉及金額約三點六億元,運建辦「死撐」撻訂是考慮整個項目的成本效益,惟立法會議員踢爆是澳門因工程延期導致原本已製好的列車未能啟用,政府額外「加單」所致。

列車系統採購合同 增至近54億

審計報告提出三個合同中,重判給車廠建設合同涉及近六億七千萬元,其餘兩個涉及列車採購及增購。因氹仔線延遲營運,列車系統採購合同延至一九年三月,判給金額額外增加七億元,增至近五十四億元。

為「安撫」車廠增購 及後又撻訂

澳門立法會議員區錦新批評,當局向日本供應商採購列車時,廠商如期交貨,但輕軌車廠工程出現嚴重延誤,導致已起貨的車廂留在日本車廠存放和保養,不但額外支付保養費用,而當局更為「安撫」車廠,竟額外要求增購列車,最終因供過於求而被迫撻訂,冀當局吸取教訓,做好監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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