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救生員涉當值非禮女同事

黃大仙一個私人屋苑會所泳池的男救生員,前年五月起涉嫌在八個當值日共十九次揸胸非禮廿一歲女同事,其中三次更疑伸入對方運動胸圍內胸襲,另涉掃腰非禮她,事後被控九項非禮罪,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開審。女事主在庭上哭訴不同意被告的所作所為,但因怕患癌父母擔心,所以一直啞忍,最終向風雨蘭求助後始下定決心報警。

被告魏家俊(廿三歲),報稱兼職救生員,控罪指他於前年五月一日至五月十八日的其中八日,在黃大仙一屋苑的會所泳池內共十九度非禮女事主X。

曾怒罵被告「唔好搞我」

擁大專學歷的X昨在屏風後作供,指當值時均會穿上背心和短褲的救生員制服,背心內會穿上運動胸圍。X指每日都會遭被告胸襲兩至三次,每次被告都是趁兩人坐在椅子玩手機或傾談,沒他人在場時,突出手大力揸X右胸。

X指前後共十九次遭被告胸襲,其中三次被告更伸入其胸圍內非禮,X每次都會大力撥開他的手,怒罵:「妖!唔好搞我!」但被告只露出猥瑣笑容,沒有道歉。

此外,有一次X和被告清潔泳池時,被告突在X身後經過,用手從X右腰掃向左,X即時行開瞪着被告,並發出「唧」一聲表示不滿。

怕刺激父母 未即時報警

X在庭上提到父母時忍不住落淚,更要求被告坐到她看不到的地方。X透露父母均有癌症,曾動手術,擔心報警後會驚動父母,令父母受刺激,所以一直啞忍,但她後來得悉成年人報警後可不讓家人知道,同時向風雨蘭求助後終在六月中報警。

辯方質疑,X有否想過不和被告一起坐,或在兩人之間放更多的櫈以隔開被告。X承認有想過,但因會所規定救生員必須坐在椅子,另空間所限她只能多放一張椅子在兩人中間,但被告仍能夠伸手碰她,故她沒有付諸實行。X稱因怕被告報復,故一直沒有向上司匯報。

案件編號:KCCC 1397/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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