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大學醫學院副教授許金山被指在一五年時,以注入一氧化碳的瑜伽球涉嫌毒殺妻女案進入審訊尾聲,控辯雙方昨於高院進行結案陳詞。控方陳詞時直指,從環境證供等作推論,唯一只有被告可把瑜伽球放進車內,並釋放一氧化碳殺害妻女二人。控方又指有婚外情的被告有動機殺妻,並指被告次女不可能會在車內自殺。控方又指被告的一氧化碳研究只是幌子,用一氧化碳滅殺家中老鼠亦是煙幕,作為掩飾他要殺害妻子。因此綜合以上種種證據,陪審團應裁定被告兩項謀殺罪成。
五十三歲被告許金山,被控於一五年五月廿二日謀殺其妻黃秀芬(四十七歲)及次女許儷玲(十六歲)。控方指被告利用瑜伽球釋放出的一氧化碳圖殺害妻子,次女卻同時身亡。據印傭證供,她看見兩名死者在當日下午二時上車時,沒有拿着東西;而被告聲稱中午十二時已離家,控方認為被告正是出門前,把瑜伽球放進車內準備殺妻。
雖然被告指稱瑜伽球有毒一事僅告知次女,但她已身亡沒法交代是否知情;被告亦聲稱是次女可能用該球來自殺,但控方指次女與母親同車,如她自殺亦同時會令母親身亡,但無證供顯示她要弒母。而庭上證供亦顯示次女是一名充滿能量、對未來有盼望的歡樂女孩;死前數日仍談及暑假去旅行,事發下午如常與友人交談,並無自殺迹象。雖然有證供顯示次女較衝動,亦有學業困難及曾指罵母親,但控方指這是普遍青年遇到的問題,若因此而自殺,「世界將會少一半十六歲少女」。
控方續指,被告承認與前女學生有婚外情,認為他有動機殺妻。至於他聲稱要進行的一氧化碳研究的實驗,只是用來掩飾其殺人計劃。據控方專家指,被告的一氧化碳研究缺乏原創性亦無價值。雖然辯方專家力陳被告以兔子抽血再打入一氧化碳的做法創新及優秀,但控方認為該實驗「粗疏」,直指該實驗之目的,是令他可合理化地購入到一氧化碳。
至於被告要用以一氧化碳滅殺老鼠的說法,控方指連辯方專家亦認為用瑜伽球裝一氧化碳屬瘋狂做法。被告深知毒氣的危險,仍冒險帶往家中殺鼠,放在家中運動的地方,亦無告知所有家人。雖然被告稱在家置放一氧化碳監察器,但警方事後在屋中找不到監察器,而且被告亦不能保證,可準確到只殺死老鼠而傷害不到家人。今日由辯方進行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HCCC 374/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