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勝和百人圍同門 被質疑無問發生何事 臥底:多嘴係做臥底大忌

【本報訊】警方派臥底滲入黑幫和勝和並拘捕多人,其中九名男子被控廿四項罪名,包括一名被指為紅棍的被告,涉聲稱獲「上海仔」支持成為下屆坐館,案件昨在區域法院續審。警方臥底作供時稱整個行動中共追隨六名「大佬」,全屬和勝和,包括綽號「英傑」的首被告,又透露首被告「對我有好感」。他被辯方盤問為何在一些事上無問清楚時解釋:「多嘴係做臥底大忌!」恐遭他人懷疑其身份,因此未有追問。

一年多跟隨六名「大佬」

警員鄭皓瑋昨供稱,一五年十二月任臥底後,同月便先後追隨綽號「金剛」和「子明」的「大佬」,翌月再追隨一名綽號「偉哥」的人士,直至一七年二月行動結束,共追隨六名「大佬」,首被告陳家建(四十六歲)則是其第五名「大佬」。鄭又指,自己「過面」(投靠同一黑幫的另一名「大佬」)未有做任何儀式,也沒有向舊「大佬」交代。辯方質疑,鄭在一年多跟了六個「大佬」,且未有同「舊大佬」交代,便追隨另一個「大佬」,外人或會懷疑他是臥底。鄭解釋,時下青少年「跟大佬」很兒戲,並說:「跟幾個係不足為奇。」辯方又多番質疑鄭早前證供指,聽到首被告曾召一百人圍同門「的士偉」,鄭竟不向他人查問發生何事。鄭稱曾出席和勝和「大舊強」親人的喪禮,卻沒有查問誰是「大舊強」,又沒有問「金剛」屬哪區的和勝和。

指首被告「對我有好感」

鄭承認滲入黑幫是要收集情報,惟他解釋:「多嘴係做臥底大忌!」故未有追問,又強調即使自己非警員,其人身安全也是重要。鄭又透露,案發時首被告在多名「(口靚)」中,跟鄭、第六被告張浩賢和第七被告黃俊楊最親近,首被告常聯絡三人,惟辯方質疑,根據臥底所稱,他在首被告門下時表現並不突出,為何首被告會特別看好臥底,鄭認為:「佢對我有好感。」並估計因自己可經常應約。

本案九名被告依次為陳家建、張仲榮、冼寶明、陳嘉漢、蔡明陽、張浩賢、黃俊楊、潘浚倡及黎家龍(十七歲至八十一歲),被控聲稱是三合會幹事及以三合會成員身份行事等共廿四項罪名;其中首被告涉九罪,包括涉嫌聲稱是和勝和「紅棍」,次被告被控一罪,涉聲稱是和勝和坐館。

案件編號:DCCC 808/2017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