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旺藐視法庭案 五被告庭上道歉

【本報訊】在一四年佔領行動爆發期間,法庭執達吏與警方在十一月廿五日執行法庭判令,清理旺角亞皆老街佔領區,期間遭多人阻礙。事後包括鄭錦滿等十七名被告被控藐視法庭,分別認罪及被定罪,一眾被告由本周二起陸續作出求情,法官昨日聽畢最後五名被告的求情後,押後判刑。

稱對行為感到後悔

昨天求情的被告包括被定罪的劉鐵民、早前認罪的陳煒鋒、朱瑞英、黃嘉義及自行求情的黎宇聲。該五人並無案底,強調事發時雖逗留在現場,但沒有涉及暴力;又指對所作之事感到後悔,並在庭上正式道歉,要求獲得輕判。

當中七十三歲的劉鐵民,在求情時更披露其坎坷身世,他於四五年在菲律賓出生後便成孤兒,兩歲被人賣到福建,十一歲被養父帶來香港。十九歲起便過着顛沛流離生活。他現時只靠拾紙皮變賣過活,昨日到庭的車費也要問人借。

案件編號: HCMP 2919,2922,2924,2926,2931/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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