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易誤解犯法無刑責

小時候聽老師介紹正義女神Justitia為人類主持公義,Justitia進行裁判時,一隻手握斬除邪惡的劍,以示懲罰;另一隻手持天秤,以示公平仲裁;而蒙上了眼,以示公正無所偏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個概念,早已深入民心,香港開埠百多年來,對法院裁決鮮有爭議,即使有不同意見,亦只屬量刑輕重的看法,絕少涉及原則性及邏輯性爭議。

可惜,香港回歸後,司法機構的表現和法院裁判,社會經常出現對斷案和量刑決定的原則和邏輯爭議。市民也對律政司有上樑不正下樑歪的批評,更有警察拉人、法官放人的怨懟。開始時,還有部分市民認為言過其實,只屬個別對法理理解不足的人情緒化言詞。

案件涉暴力 仍上訴得直

近日,終審法院,終審裁決反對東北發展計劃而暴力衝擊立法會的十三名暴徒上訴得直,毋須再入獄服刑,並獲當庭釋放,今次判決,有二點內容令市民極度詫異,大家疑惑的是,法官一方面確立案件涉及暴力,另一方面卻裁決上訴得直,法官的思維邏輯何以混淆至此?另一方面判詞提到,未滿二十一歲的少年犯法,法庭除非沒有其他適當選擇,否則不得判處監禁。記得黑社會慫恿青少年幹非法勾當時,其中一個煽動理由就是「你未成年,法庭不會重罰,頂多簽保守行為」,此案判詞一出,無異確證了黑社會的說法,等同向青少年人灌輸幹非法勾當或行使暴力,未滿二十一歲便是護身符,幹啥也毋須怕承擔法律責任。

「有片有真相」,二○一四年立法會財委會審議東北發展計劃撥款期間,暴徒已早有預謀在網上發布指示,教唆示威者可如何攻入立法會,如何衝破大門玻璃,並指玻璃門後面的不是盟友,毋須理會他們安全,在有計劃教唆下,示威者的衝擊令多名立法會保安員受傷,立法會更需花四十多萬元公帑維修損毀了的設施,涉事暴徒竟可上訴得直,法官判詞便有進一步鼓勵青少年挑戰法治之嫌。

有規矩方能成方圓,綱紀一廢,亂象即生。法治不但是香港穩定的基石,亦都是市民的禍福所依,律政司法部門亂象不絕,香港法治有沉淪之憂!站在終審法院樓頂上的Justitia蒙上了眼,原來係無眼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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