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涉盜李璨琛公司20萬 官恩娜妹夫脫罪

【本報訊】女歌手官恩娜妹夫陳鴻昌在藝人李璨琛打理的潮流品牌公司「Subcrew」任股東期間,被指盜取屬於公司的兩筆共二十萬元財產而惹上官非,裁判官昨日於西九龍法院裁決時指,控方未能證明被告有意圖永久奪去該筆款項,裁定其兩項盜竊罪不成立,獲判脫罪。但裁判官亦指案中的客戶,本想與Subcrew合作,被告卻疑以自己的公司擅接該項總值五百萬元生意,質疑被告的做法「踩界」,並直指被告「可以講得上係不道德、不君子」。

官指被告行為不道德

卅二歲被告陳鴻昌於一四年中「代表Subcrew」與案中客戶談妥總值五百萬元推廣項目後,同年八月指示Subcrew秘書開出兩張支票,給予另外兩名股東李璨琛及張展鵬各十萬元,作為「預支」報酬,但被告被指從沒把該筆廿萬元,從自己公司「泗海」帳戶存入Subcrew帳戶,因而被檢控。

被告則辯稱已於一四年底,自掏廿萬元代Subcrew「找廠數」。裁判官昨裁決指,被告確有可能以此方法,將欠下Subcrew的廿萬元「填數」,故裁定被告無罪。

不過,裁判官對於被告用自己公司「泗海」代Subcrew接了該項五百萬元生意,認為其行為是不道德,但卻與本案無關。雖然李璨琛等股東會認為被騙,但官指李、張亦有疏忽,從沒看清楚合約,亦「畀咗好多機會」予被告,官認為「可能錯就錯在太信任被告」,故裁判官亦提醒被告日後做生意時要「恰當處理」。被告的懷孕妻子即官恩沂昨亦到庭支持丈夫。

案件編號:WKCC 79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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