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旺藐視法庭案 7被告求情稱僅逗留無涉暴力

【本報訊】在一四年佔領行動爆發期間,法庭執達吏與警方在十一月廿五日執行法庭判令,清理旺角亞皆老街佔領區期間,遭多名示威者阻礙。事後包括鄭錦滿等十七名被告被控藐視法庭,其中十二人認罪,餘下五人早前被裁定罪成。除鄭與另一被告早已判刑外,餘下十五人由前日起陸續在高院進行求情,繼前日三人作出求情後,法官昨日再聽取另外七人求情,餘下五人則在今日求情。

昨日處理的七名被告,包括認罪的江金桃、陳遨天、陳榮華和梁翰林,及被定罪的文伙安、翁耀聲與陳柏陶。辯方律師替他們求情時強調,該七名被告在案中的參與,僅是「在現場逗留」,完全無牽涉任何暴力,請求法官能判予緩刑。

警方證人同意翁耀聲被逼前衝防線

而針對個別被告的求情,律師指在審訊時,警方證人亦同意翁耀聲有可能是被後面的人群逼前,才衝向警方防線;陳柏陶事發時戴上頭盔等護具,只為保護自己。至於梁翰林在被捕後,曾遭扣押一段長時間,事後梁已理解自己當時實在鹵莽不智。而陳榮華則在近年健康欠佳,先後出現急性主動脈破裂、肺阻塞及中風等病患,亦無法工作。

案件編號:HCMP 2918,2925,2927-2930,2932/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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