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蒲崗綠置居項目景泰苑爆出裝修公司合謀定價及瓜分市場,競爭事務委員會昨於競爭事務審裁處向三間公司及兩名個別人士展開法律程序,要求罰款,並禁止他們在房屋委員會的裝修工程訂立反競爭協議。今次是競委會首次向牽涉入有關行為的個別人士提出訴訟。
競委會去年八月收到該宗投訴,涉及景泰苑至少一百七十八個單位。該會指出,聯合金輝建築工程有限公司、金光工程有限公司、豪景工程有限公司去年六至十一月期間在景泰苑提供裝修服務時,「分餅仔」自行編配負責裝修的樓層及協調定價;而身為金光董事的陳金水及在該項目上代表豪景的林保旺則參與合謀行為,違反《競爭條例》。
競委會向審裁處申請,宣布聯合金輝、金光及豪景違反了《競爭條例》有關守則;陳金水及林保旺則牽涉入違反有關守則;要求聯合金輝、金光、豪景、陳金水及林保旺繳交罰款;並向陳金水發出取消董事資格令及頒令禁止他們就房委會裝修工程訂立或參與反競爭協議。
競委會提交原訴申請通知書後,法律程序即告展開,案件交由審裁處審理。違反《競爭條例》,每項違例事項的罰款金額最高可達該公司年度營業額一成,最長可達三年。審裁處亦可發出命令,判處個別人士支付罰款或取消其擔任公司董事資格,最長為期五年。
競委會行政總裁冼博崙表示,今次是競委會第二次入稟,針對以公共房屋居民為對象的合謀行為,採取執法行動,更是首次向牽涉入有關行為的個別人士提出訴訟。
他指今次檢控行動帶出一個具有阻嚇力的訊息,就是即使是個別人士,只要從事合謀行為,也要面對法律的制裁。
冼博崙表示,打擊合謀行為是競委會執法重點之一,各行各業的市場參與者應避免參與其中,而已牽涉入該等行為的人士,應考慮聯絡競委會申請寬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