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禮頓建築(亞洲)遭一名外籍前僱員民事控告違反《種族歧視條例》,前僱員指稱任職時遭受僱主一方的一連串歧視,不但遭人貶損稱呼「鬼佬」,又聽聞禮頓的聯營公司不欲聘請非中國人工程師。前僱員就此事向公司投訴,卻於去年二月被解僱,他昨日入稟區院,向禮頓索償情感傷害廿萬元及收入損失,並要求書面道歉。
入稟狀透露,申索人一○年入職禮頓建築(亞洲)有限公司(案中答辯人),於兩年前被指派在將軍澳藍田隧道項目中,擔任地面及地底爆破工程經理,該項目由禮頓及中國建築工程(香港)有限公司聯營承建。惟原告指工作時多次聽聞有人以「鬼佬」稱呼他及其他外籍員工。此外,申索人又從上司的助手口中得知,中國建築有人曾質疑「點解咁多鬼佬參與工程」。同年十月,他獲上級告知中國建築不欲由非中國人的爆破工程師參與爆破工作等。申索人其後被架空,不能獲得工作相關資料,中國建築在他不知情下指派另一人取代他與顧問商溝通等。
案件編號:DCEO 16/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