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衞署女醫生涉造假助家屬驗血11年

生署女醫生在長者健康中心擔任主管逾十一年期間,將共七十五個屬於她兩名胞兄、胞姊及女兒四人的血液樣本,交下屬送往化驗,惟她卻涉嫌訛稱該些樣本全來自健康中心的長者會員。事件因一名會員的舉報而揭發,女醫生事後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她不認罪,案件昨於九龍城法院開審。

涉案五十三歲被告徐聖智,被控在○五年一月至一六年四月的十一年內,於新蒲崗長者健康中心任主管醫生期間,她在中心內的紀錄上作出虛假記項,使其兄姊及女兒成為該健康中心的成員,再將該四名家屬的血液樣本交往化驗,並訛稱該些樣本,來自長者健康中心內的登記會員。

稱未意識做法不當

控方案情指,被告的四名家屬成員事發時均未滿六十五歲,不符申請成為該中心會員的資格。事件因中心接到會員投訴而揭發,被告以書面回應上司的查問時,承認因擔心家人健康才安排相關化驗,並表示未能意識此做法有不當之處,若她知道不容許,她絕不會安排,並強調從未替家人安排使用中心內的其他診症服務,她表示並非蓄意騙取好處。據知被告在事後辭職,去年七月初已離任。

控方昨傳召長者健康中心主管李兆姸作供,她確認被告的四名家屬沒有該中心會員資格,被告此種行為亦違反內部指引。惟李表示,認識被告逾廿年,被告工作上表現卓越,為人誠實,她個人相信被告只是不了解其做法不當。李亦同意被告安排的血液化驗,未影響中心運作及服務,亦無「打尖」,因此即使被告涉及違反指引,亦非嚴重情況。

李續指;向廉署人員錄口供時有提及上述看法,惟廉署人員無將之寫進書面供詞中。辯方表示開審前夕,才發現相關的廉署人員會面筆記,由於要需時比對全部證人的書面供詞內容,案件延至今日續審。

案件編號:KCCC 788/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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