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黎智英去年六月涉刑事恐嚇東方報業集團(下稱「東方」)男記者案件,上月有新發展,警方在取得律政司法律意見後急召黎智英錄取口供。據悉警方已將該份口供及有關證據呈交律政司諮詢法律意見,並由律政司決定起訴與否。受害男記者昨日亦已去信律政司,查詢是否已收到警方資料,並要求交代何時會有檢控決定。外界批評案件發生逾一年才有進展,促請律政司盡快定案,還受害人公道,勿再「放生」及姑息養奸。
黎智英涉刑恐東方記者的案件,於去年六月四日傍晚發生,黎智英在維園涼亭出席六四祈禱會後,突走到一名在場進行正常採訪的東方記者前面,一邊用右手指着其面部,一邊用粗口辱罵,並以「×你老母×」、「我實會搵人搞×你」、「我影×咗你嘅相」等粗言恐嚇,黎當時的惡行已一一被錄影,證據確鑿,但至今逾十五個月,律政司仍未就案件作出檢控,令受害記者終日飽受身心及精神困擾,深感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更出現心悸失眠等徵狀,需接受精神科及心理醫生治療。
被恐嚇的東方記者事後報警,案件交由港島總區重案組調查,警方早已將相關證據交給律政司研究,惟律政司遲遲未對黎智英提出起訴,及至上月才「開綠燈」向警方提供法律意見。港島總區重案組第三隊人員隨即聯絡黎智英,要求他就刑事恐嚇東方記者一案到警署錄取口供,據知黎智英八月十六日下午四時在律師陪同下,到港島總區重案組位於灣仔警察總部堅偉樓的辦公室錄取口供,黎傍晚返回位於何文田寓所時,顯得一臉落寞。
據了解,警方已經將黎的口供等案件資料再呈交律政司,尋求法律意見,諮詢是否落案起訴黎智英。法律界人士透露,律政司檢視相關證據後,如認為仍然不足夠,會向警方提供調查方向,要求警方作進一步搜證;如證據已足夠,律政司便會向警方提供控罪資料,指示應到哪級法院提訴,並且會草擬控罪書。
「廿三萬監察」發言人王國興指,律政司應盡快作出檢控決定,並交由法庭審訊,「件案鐵證如山,有晒錄影,應該盡快將案件交畀法庭,由法庭去做一個公正裁決。」
王又表示,律政司作為執法部門,理應作出公平公正的決定,還受害人公道,惟面對黎智英涉刑恐案件,卻不斷使出「拖字訣」,阻撓案件展開審訊的機會。他又提醒,律政司今次要於十四日內回覆受害記者,避免再違反服務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