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硤尾邨美映樓於四年前發生煤氣爆炸事故,導致多名消防員當場受傷,其中四十九歲消防總隊目梁國基留醫十三天後不治。死因裁判官經研訊後昨裁定梁死於意外,但研訊揭露現場所有消防員遇爆炸時都無遵從指引戴好防火頭套,裁判官斥責現場指揮官湯裔昌坐視不理,建議消防處加強管理層級對處理氣體洩漏的培訓,以及改善目前處理氣體洩漏事故的工作指引。
消防處發言人回應指,會詳細研究死因裁判官的建議,以作適當跟進。死因裁判官黃偉權昨在裁決指,死者梁國基於二○一四年十一月廿二日在涉事洩漏煤氣單位外監察期間,因單位爆炸令其頭部受撞擊重創,致長期昏迷,其後併發支氣管肺炎死亡;裁判官最終裁定梁「死於意外」。裁判官向到庭旁聽的死者胞姊梁妙娥致以慰問,她聽取裁決結果後落淚,離開法院時不回應事件。
裁判官為避免同類事件重現,昨分別向消防處及涉事大廈的管理公司提出改善建議。針對消防處漏洞方面,裁判官引述證供指,在爆炸前,只有現場職級最高的高級消防隊長湯裔昌預先戴好防火頭套上樓,但他檢查完事發同層另一單位後,卻以覺得熱及使用對講機為由而脫頭套,留在較後位置指揮同袍繼續搜查。
裁判官續指,其他在場消防員皆沒有戴好整個防火頭套,更有人將頭套放入衣袋或褲袋,與消防處指引寫明「必須穿戴」不符。裁判官批評湯「應該一眼就睇到下屬冇戴,連擺喺頸都冇」,但湯自己懂得戴上頭套,卻不指令下屬跟從,令裁判官大感出奇,遂建議消防處加強管理層級對處理氣體洩漏的培訓。
對於退休高級消防區長林旭坤早前給予專家證供指,消防員把頭套戴在頸上「隨時準備」亦可,裁判官認為做法與指引不符,顯示該指引有混淆之處,管理層與前線看法有所不同,消防訓練亦有問題。因此,裁判官建議消防處改善目前處理氣體洩漏事故的工作指引。
此外,裁判官指事發時消防員佩戴的頭盔不足以保護後頸,不適合爆炸現場使用,但因消防處已全面更換頭盔,故沒提出改善建議。
裁判官亦點名批評大廈保安主管雷正權當天屢次巡查仍不能發現漏煤氣,令報案延誤逾三小時,建議其僱主嘉怡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加強員工的相關培訓及購置氣體探測器,而政府也應關注相關問題,「相對人命,氣體探測器嘅價值微不足道」。嘉怡物業管理沒有派律師出席今次研訊。
案件編號:CCDI 91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