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浸多原因 須共同承擔

落大雨,水浸街是一首童謠。大禹治水是數千年文明的基礎。水浸街原因何在?1. 流量不足、2. 設計過時、3. 用料不佳、4. 管理不善、5. 保養人員良莠不齊、6. 市民亂丟垃圾、或是7. 私自更改土地用途、8. 更改排水設施、或是9. 突如其來的大量排水等。

近日,不管在美國、廣東沿岸地區或是香港都曾經出現過水浸特別報告。所不同之處,香港的水浸範圍比較細,集中在新界北部,而且大雨來也匆匆,雨水去也匆匆。雨水在雨勢減弱後數小時已經退卻。同樣的大雨,其他地區卻可能要數天甚至超過一星期才能退卻。

曾幾何時,不論是新界、旺角、上環,經常都有水浸特別報告,上環海味街更有大量乾鮑等被浸泡,大家看得到令人沮喪的情況,那些十多年前的情景,今天還會出現嗎?

水浸形成的9種原因,前面三項香港渠務署於1989年成立後,過去二十多年不斷努力已經大有改善,除了偶爾聽到新界北地區有水浸報告外,市區鮮有聽聞,原因是渠務署在市區不同地方已經加建了排洪隧道、大型儲水設施,並且在相應的地區加建、拓寬地底管道,令流量提升。另外還在新界地區及大型管道內安裝流量監測及預警系統,防患於未然。

短訊預先通報可減少損失

第四、五項,部門及相關專業學會已經協作多年,除了更新、增設標準外,更對從業人員的專業性有所提升。第九項是無法估算的天氣情況,但是經過溝通機制,若然深圳水庫排洪,亦可以透過已經建立了的電話短訊系統,預先通報,以便有機會被水浸地區的居民作好準備,減少損失,尤其市民或是家畜、寵物的生命。

亂丟垃圾改土地用途累事

然而六至八項卻是大家要共同承擔的。六至八項,犯事者不多,但是亂丟垃圾,會阻礙排水系統、私自更改土地用途,或是排水系統,令原有系統失效或是效能減低。此等自私自利的行為,形成水浸,縱使部門應急機制可以在三十分鐘內到場處理,使狀況不致變得更壞,但是已經使相關部門的工作百上加斤。其實市民可以以身作則作為上等人之餘,亦應舉報此等劣質行為,令大家可以安居之外,亦能享受基建帶來的好處,令生活更優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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