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林鄭月娥日前出席行政會議,被傳媒問到澳門成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香港的廿三條立法工作有何進展?她除了大講需要「一定條件及環境」、「審時度勢」等大堆官腔外,一句「亦都有啲工作依家進行緊」,就被反對派議員拿來大做文章,特首辦事後更為林鄭言論解畫,盡顯這個政府的無能與荒謬。
正如林鄭所言,「廿三條立法工作不能迴避」。港府自從二○○三年立法觸礁後,這個必須要做的工作,一擱就是十五年。林鄭上任一年多,雖曾不止一次被問及廿三條立法工作進展,然而每次都是顧左右而言他,總之就是沒有實質的答覆。這次所謂「有工作進行緊」其實也不例外,只不過是港官們眾多不同虛話的其中一款。林鄭班子對待香港民族黨,林鄭本人只識「遺憾復遺憾」,保安局亦一再延長民族黨的申述期,從這種視港獨分子如上賓的處理手法,就知道現屆政府在打擊港獨勢力及分裂國家組織上,根本就是得個講字,更遑論會以廿三條立法來對付這班損害香港及國家的人。
當然,反對派也清楚這個政府是個只講不做的政府,不過,既然有機會咬住林鄭唔放,自然要把握機會,搬出「廿三條立法全城關注,林鄭有責任開誠布公」的責難。誰都知道,政府一日沒將廿三條提交立法會,所謂的「工作緊」都是廢噏。偏偏特首辦事後居然走出來為林鄭解畫,說林鄭的言論是指政府擬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港府不但怕了港獨勢力,更買了反對派怕,完全是一副貓怕老鼠的荒謬畫面。若說港府現時在廿三條立法上有甚麼「進行緊的工作」,大概就只有縱容和包庇港獨,而別無其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