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秘撈兼呃鐘 社署司機判社服

【本報訊】社會福利署司機不但在辦公時間到機場「秘撈」駕駛穿梭巴士,更於前年在社署的行車紀錄簿內多番虛報工作,八個月內「呃鐘」逾五十九小時。廉政公署接獲投訴,調查揭發事件。司機早前承認八項代理人使用虛假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昨日在西九龍法院被判社會服務令一百六十小時。

辯方指,早前索取的報告指五十五歲被告林秉輝,因家庭開支大而犯案。此外,被告願意向社署賠償,惟經廉署再計算,認為涉及金額應為約六千元,非早前指的三千六百多元。控方不要求法庭頒下賠償令,指社署可循民事途徑索償。裁判官最終未有頒令被告賠償。

案件編號:WKCC 2997/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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